運城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們編制了《市住建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機關依據相關職責和法規行使行政職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之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yuncheng.gov.cn)或本機關網站(/)上查閱。
一、主動公開信息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共分六個大類,包括政府工作機構、領導分工、政策文件、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計劃總結、人事信息等內容(具體見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傳真等途徑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運城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受理時間為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聯系電話:0359-2222902,傳真號碼:0359-2222901,通信地址: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河東東街城建大廈,郵政編碼:044000。
(二)申請的具體步驟
1.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書面提出申請的,推薦填寫《運城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向受理機構處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在運城市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
個人提出書面申請時,請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申請人能夠根據《目錄》事先確定所需信息的索取號的,本機關將當場答復或者立即答復予以公開。
2.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傳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郵件主題中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也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和遞交申請。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
(三)申請處理
1.審查。受理機構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將通過有關方式核對申請人的身份;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登記。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即時登記,本機關將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
3.答復。根據申請內容,本機關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如果單份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政府信息公開請求,本機關可以分別處理,分別答復,也可以將全部請求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4.提供信息。若本機關答復申請人可以提供信息,將在申請人辦妥有關手續后20個工作日內提供。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如需收費,本機關將按照本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申請人屬于低收入者的,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經本機關審核同意,可以免除費用。免除費用申請需在《申請表》中提出,并同時提供相關證明。
若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或提供信息,本機關可以將答復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適當延長。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